长不大的孩子

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

blog赚钱的两种新方式

November14

不可否认,杰哥对利用blog赚钱还是比较感兴趣的。

记得上个月,杰哥在《解决blog广告收入低下的几个方法》这篇日志中提到:

google目前是广告主和受众的中介,而众多的blogger只是这一中介的具体实施者。也就是说,广告主和blogger中间还隔着一个google。那么,有没有可能有这样种可能, 广告主直接和blogger联系,去掉类似google这样一个中间角色?

例如,能否出现一个公司,和广大的blogger合作——卖实物。如沃尔玛和广大的blogger合作,让blog在沃尔玛所有的商品里面任意挑选自己所想卖的商品,按交易额提成。沃尔玛则负责送货。

而今天,杰哥发现网络上竟然已经存在这种模式。乐铺这家网上商店提供了这种功能,你只要在自己的blog或者网站上展示该商品,如果有人通过你的链接而购买商品的话,你可以拿到5%-10%左右的提成(如看不清,点击该图看大图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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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不是大公司,所以这就涉及到最重要的一个问题——诚信问题。我想我们需要承诺,但更需要有具体的措施来保证这个承诺能够兑现。对于blogger来说,同样涉及到这个问题,因为如果读者是因为相信你,才相信那个广告。而如果blogger为了钱,拿自己的PR来赚钱的话,失去的会远远大于得到的。做为一个blogger,永远不要失去自己的独立性

但无论如何,乐铺的这种模式值得提倡。如果有可能,我还是希望沃尔玛能够提供这种服务。

另外一个赚钱模式是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的www.reviewme.com这个网站。这个网站的赚钱方式更简单,只要你参加他们的一些测评活动,并且把测评的结果发表在自己的blog上,这样你就能拿到钱了。

因为这不仅仅是广告,所以你的测评可以很客观,也可以提批评意见。这样就不必因为拿了钱而违心说好话了。

当然,这个模式的进入门槛是比较高的,需要考虑你的blog的流量,链接数,订阅数等等。曾英杰网志就没用被通过,我的几十刀啊,无比痛苦中:)

据最近一个调查说,博客广告可信度高于商业网站发布的广告。看来blogger离翻身当家做主人的日子不远了,当然,前提是,认真的经营你的blog,最重要的是诚信。

网络时代,诚信愈发显得重要。

posted under 牛哥情怀 By 蘑菇婆 @ 2006-11-14